2026-0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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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长安城复原图 大城市对资源的富集效应,可以说是自打人类社会普遍建立城市之后就出现的现象。就像今天的年轻人拼命涌入北京、上海,成为“京漂”“沪漂”一样,汉代也有大量各行各业的人口涌入长安、洛阳为代表的大都市,成为“长漂”“洛漂”。正如汉代思想家王充所言:“人之游也,必欲入都,都多奇观也。入都必欲见市,市多异货也。”然而,大都市固然“多奇观”“多异货”,有着更广阔的空间和机遇,但过多的人口聚集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。现代城市学的学者将大城市由于人口聚集形成的各种治安、交通、居住、环境等问题称之为“大城市病”。而如果我们能够回到汉代,看看汉代的长安、洛阳、临淄、成都等大城市,不得不说一些现代社会大城市的“病症”,在汉代的都市中也不同程度存在着,有些症状由于时代条件的缘故,还着实“病得不轻”。 一、治安问题 城市治安是最影响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的幸福感的因素之一,也是最能体现一国政府基层治理能力的指标之一。而基层治理,说到底终归是要依托于一个社会基本的基层组织形式的。中国古代社会从总体上来说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逐层向外扩散、稀释而构建出的一种“熟人”社会结构。从社会秩序的角度来说,越靠近基层,这套结构对秩序的维护和支撑作用就越强,反之越靠近核心都市,这套结构的支撑就越弱,就越需要官方力量介入来维系社会秩序。但古代社会的官方力量亦有其极限,其维系社会秩序的效果自然会随着治理对象的规模而衰减。而都城作为一国最大的核心城市,往往也是这一矛盾最突出的地方。 汉代作为我国古代大一统王朝的初创时代,官方秩序的运作体系也属草创,城市规模与治理能力的矛盾也就尤为突出。在一些基层的小城市,地方官往往依靠熟人体系就能很好的进行治理。比如任安曾在一座叫武功的小城担任亭长,这里没有什么豪家大族,当地青壮经常组织外出集体狩猎,任安就给大家分配工作,以及分割猎物,因为分配公平还很得当地百姓的信赖。转天大家再集合去狩猎的时候,任安面对集合的几百人忽然问:“某子甲何为不来乎?”说明他已经对治下的每一个人都能认识了。可以想见在这样的环境下,如果有陌生人想在此为非作歹,是很难藏匿的。但这种治理小城市的方法,到了大都市自然无法再用。于是我们就看到汉代的长安、洛阳等核心都市,往往都存在比较严重的治安问题。 刘邦亭长影视剧照 前面介绍汉代游侠、少年等社会群体的时候也曾提到,汉朝上承春秋战国五百年乱世,儒家文化虽然开始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,但对整个社会的渗透和影响力还达不到后世的程度。整个两汉时期,从民风上来说是还保留了一点比较粗犷的“古风”的。所以南朝人范晔在回顾两汉历史的时候就总结说:“汉承战国余烈,多豪猾之民。其并兼者则陵横邦邑,桀健者则雄张闾里。”这是导致两汉大城市治安问题的一个时代背景。 两汉京师难治是个老大难的问题,这一点从地方官的任期也能看出来。两汉的京兆尹或长安令等官职,极少有能长期、平安任职的:“郡国二千石以高弟入守,及为真,久者不过二三年,近者数月一岁,辄毁伤失名,以罪过罢。”这些人能在地方郡国主政一方,水平应该是不错的,但一旦调来长安,往往就遭遇仕途的“滑铁卢”,由此也可见都城治理难题的与众不同。其实说到治安,对于承平日久的今人来说,可能直观上就会想到打架斗殴、小偷小摸等行为。这些行为在汉代城市当然也有,但我们所说的汉代都城的治安问题,可远不止如此。 汉代朝堂影视剧照 汉代京师的盗抢案件频发,而且数额比较巨大。比如汉文帝时期,贾谊就曾经说过:“盗者剟寝户之帘,搴两庙之器,白昼大都之中剽吏而夺之金。”即便是在著名的文景之治时期,都有盗窃者偷走了皇家宗庙里的东西,大白天还有官吏当街遭抢。这其实也是汉代大城市中恶性治安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,这种盗、凶杀等案件,不是只针对社会中下层,而是“京师劫质,不避豪贵”。所以就导致汉代都城居住的贵富人家,都很没有安全感,东汉时王符就说,当时的贵戚们“欲其门坚而造作铁枢”,家门都要专门加固。 汉代长安、洛阳等大城市汇聚了全国各地的资源,也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犯罪分子:“永始、元延间,上怠于政,贵戚骄恣,红阳长仲兄弟交通轻侠,臧匿亡命。而北地大豪浩商等报怨,杀义渠长妻子六人,往来长安中。”这些犯罪分子,很多还不是散兵游勇的偶发作案,而是有一定组织的。前文介绍游侠的时候也提到过:“长安宿豪大猾东市贾万,城西萬章,翦张禁,酒赵放,杜陵杨章等皆通邪结党,挟养奸轨,上干王法,下乱吏治”,这些不法分子往往依托于某个大的民间势力。甚至到了东汉时期,在洛阳还发展出了专门的“暗杀组织”:“洛阳至有主谐合杀人者,谓之会任之家,受人十万,谢客数千。又重馈部吏,吏与通奸,利入深重,幡党盘牙,请至贵戚宠臣,说听于上,谒行于下。是故虽严令、尹,终不能破攘断绝。”这些会任之家,收10万钱杀一人,给杀手数千,又分出相当一部分用于打点各级官员,最终自己得利也非常不少